北京银保监局:不良信息上报征信前应告知借款人
原标题:北京银保监局:不良信息上报征信前应告知借款人
5月24日,北京不良北京银保监局印发《北京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辖内汽车金融公司、银保消费金融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监局借款通知》,重点规范在京各汽车金融公司、信息消费金融公司价格管理、上报合同管理及行为管理,征信督导相关机构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信息披露流程,告知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北京不良知情权及公平交易权。
《通知》明确要求各机构全面梳理、银保及时修订现有贷款合同格式条款,监局借款并须在合同首页以足以引起金融消费者注意的信息方式,提请金融消费者关注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上报内容,尤其要对易引起消费者纠纷的征信贷款金额、贷款年利率、告知贷款期限、北京不良贷款违约金等内容进行集中重点提示。
《通知》强调各机构应严格规范贷款业务流程,依法规范催收行为,不得以恐吓、威胁等手段催收贷款。针对借款人未按时足额还款而产生不良信用信息等情形,《通知》规定各机构在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前,应通过短信、电话、微信等方式提醒和告知借款人。
同时,《通知》强调机构不得强制捆绑、搭售保险等其他金融产品,并应依法保存及使用客户的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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