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拽协警150米 嵩明县一三轮车师傅被判刑1年

百科2024-04-29 18:30:462

  原标题:拖拽协警150米 三轮车师傅被判刑1年 

  嵩明县无驾驶证的拖拽三轮车师傅马某妨碍公务,且致协警张某受伤一案近日进行审理,协警刑年嵩明县法院以妨碍公务罪,米嵩明县判处马某有期徒刑1年。轮车

  5月28日晚8点左右,师傅嵩明县交警大队的被判民警和协警人员来到嵩明某收费站路口开展检查工作。马某驾驶的拖拽三轮车行驶到路口处,在距离协警张某20米左右时,协警刑年见到几名民警查车,米嵩明县就把三轮车停下来了。轮车

  张某看见不远处的师傅三轮车,便朝马某喊了几声,被判要求马某配合检查。拖拽马某没有回应,协警刑年还当即调转车头就想离开。米嵩明县张某见状上前制止,走到马某车前要求其配合检查。

  当时,张某的手正拉着三轮车车门,没有驾驶证的马某惊慌失措,发动车子就往前跑,没来得及放手的张某被拖拽着往前。车子行驶期间,其他民警及张某一直叫马某停车,马某仿佛没听到,反而驾驶着三轮车忽左忽右打方向盘,试图把张某甩下车。

  拖拽过程中,来往车辆很多,幸好有一驾驶员将车开到张某旁边路段,将来往车辆隔离,才减轻了张某被来往车辆撞击、碾压的风险。

  拖拽了大约150米后,张某膝盖等部位因摔伤便放手了。马某见已无人拖拽,驾驶着三轮车开始逃跑,民警骑车追上了马某,将其拦下。受伤的张某被同事送往医院治疗。

  庭审中,马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当庭自愿认罪、悔罪。嵩明法院审理查明认为,马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碍公务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作出一审判决:马某犯妨碍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记者 柏立诚)

本文地址:http://www.quleyi.com/html/030a499703.html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全站热门

再次失业!罗马诺:赛季结束后 卡里乌斯将离开纽卡

“嫦娥五号”总指挥、总设计师杨孟飞回湘阴!三千多小粉丝迷醉了

“川”越脱贫路 成都市总工会脱贫攻坚采风行启动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木里矿区综合整治、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打造高原高寒地区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样板

華斯高 對 基斯奧馬

一小区5物业 应共管反失管

北京门头沟清水镇2020年度西达摩村主题红叶节开幕

迎战用水高峰 调度骨干水库 全力保障引黄灌溉用水

友情链接